中层干部廉政承诺书
江苏省新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
我向组织郑重承诺:
一、切实强化自身思想作风、学风、工作作风、生活作风建设,弘扬新风正气,抵制歪风邪气。
二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,廉洁自律,忠于职守。发扬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,遵守财经纪律。
三、自觉遵守中央纪委“八条”禁令,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科研项目申报评审、教职员工招聘、招生录取、招标采购、评奖评优等工作中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,不以权谋私。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、个人的贵重礼物、现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。
四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。不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;不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;不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;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。
五、顾全大局,公道正派;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;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,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;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。 六、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,切实履行好职责,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七、不兼职取酬,不参与营利性活动。
如果违反上述承诺,本人愿接受组织的处理。
承诺人签字:
2023年2月2日